竹東鎮長當選人羅吉祥涉賄 竹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新竹地檢署對竹東鎮長當選人羅吉祥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取材自臉書)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地檢署今天表示,已對新竹縣竹東鎮長當選人羅吉祥、竹東鎮鍾姓、蕭姓鎮民代表當選人及新竹縣橫山鄉羅姓鄉民代表當選人,向新竹地方法院分別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黃怡文檢察官日前查獲新竹縣竹東鎮長候選人羅吉祥涉嫌於3月間,透過鍾姓樁腳,以每人3萬元代價,對數十名里長行賄,又在8至10月間,透過這數十名里長,假借工作費名義,以每人1到2千元代價,對竹東鎮數百名鄰長行賄,尋求里、鄰長支持當選鎮長。事後羅吉祥當選竹東鎮長。檢察官於偵查後認其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21日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黃怡文檢察官又在日前查獲新竹縣竹東鎮某鍾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於9月底至10月初某日,透過林姓樁腳,假借工作費名義,以每人1到4千元代價,向多名鄰長行賄,尋求支持。鍾姓鎮代表候選人當選竹東鎮代,檢察官於偵查後認其涉嫌違反選罷法犯罪嫌疑重大,21日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翁貫育檢察官於日前查獲新竹縣竹東鎮某蕭姓鎮代表候選人,於8月間透過鄭姓及劉姓2名樁腳,對選民以每人500元對價賄選,蕭姓鎮代候選人當選後,檢察官偵查認其違反選罷法犯罪嫌疑重大,21日將蕭姓鎮代當選人及2名樁腳提起公訴,同時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陳興男檢察官日前查獲新竹縣橫山鄉某羅姓鄉代表候選人,於10月間以每人2千元對價,對選民賄選,羅姓鄉代候選人當選後,檢察官認其違反選罷法犯罪嫌疑重大,17日將羅姓鄉代當選人提起公訴,同時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