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女工程師控同事性侵 傳訊要他「珍惜老婆」自打臉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性侵被害人,事後竟會要加害人珍惜老婆?
竹科女工程師小琪(化名)收留因與老婆吵架離家出走的洪姓工程師同事,事後控告他半夜爬上床性侵,檢方發現過程中小琪既沒想逃更沒呼救,已然十分可疑,加上小琪事後竟傳「既然你有老婆了,就選擇好好愛她,我會避嫌的,我會選擇愛我所選擇的另一半」等語,讓檢方認定二人是一夜情,全案不起訴。
小琪指控,洪男跟她是竹科同事,6月中旬某日晚上因與老婆發生爭執離家,遂問她能否在她租屋處(單人無隔間套房)暫住一晚,睡在沙發。凌晨3點多洪男竟爬到她床上,不顧她掙扎、抵抗撫摸胸部及下體,其後強行以手指及生殖器性侵得逞。
洪男辯稱當時雙方是合意性交,且因為床戰太累了,隔天二人都請半天假,下午才去上班。
檢方發現現場是分租套房,尚有其他房客,如果小琪於掙扎、抵抗時大聲呼救,應可引起其他房客注意,檢方問她是否曾大聲呼救,小琪卻說沒有,聲稱因為洪男是同事,且那邊是女生宿舍,房東不允許帶男生進去。
檢方認為依常情,女方不會僅因顧慮同事情誼或擔心違反房東所制訂的租賃規則,選擇承受性侵而不向他人求救,小琪辯詞太過可疑。
此外,小琪指控洪男性侵時有先戴保險套,檢方反問她是否有趁洪男戴套過程試圖逃跑,小琪竟說:沒有趁機逃跑,至於為何沒有逃跑,她也不知道。事後二人都睡到隔天下午才去上班,且她是2天後才被前男友拉去報警的。
檢方認為小琪遭遇性侵時,似無積極嘗試逃跑之意,且事後也未趁洪男睡覺之際報警或離開現場,與常見受害者之反應,顯有不同。
檢方發現小琪事後LINE洪男「嗯、今天會這樣也是沒辦法的事」、「既然你有老婆了,就選擇好好愛她」、「如果我已經結婚了,我會避嫌的」、「我會選擇愛我所選擇的另一半」等語, 根本沒有強烈譴責用語,僅告知洪男應珍惜配偶,此更與一般受害人反應有別,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