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騙投資電影 導演王毓雅衰被捲入
2018/09/03 11:3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26歲男子蕭亦凱,被控向一名王姓女子佯稱認識知名製片兼娛樂公司負責人王毓雅,可經由特殊管道、投資公司即將開拍的電影「敗犬女大人」;豈料取走200萬後竟無下文,挨告告詐欺。高等法院去年已依詐欺罪,判蕭男1年10月徒刑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近日再判他應賠償未還餘款115萬元,可上訴。
無辜被扯進本案的王毓雅,據維基百科所載,1992年在美取得學位後返國,進入廣告公司擔任製片、導演等職務,後又赴香港、日本發展;再度返台後,王進入緯來體育台,負責編導NBA或瓊斯盃等比賽,而她當時也觀察台灣電影市場,認為國內電影應一別以往、需溶入商業元素,開拍第一部劇情長片「蛋」。
王毓雅2012年成立娛樂公司,卻無辜受害。
起訴書指出,蕭男雖承認有找王女投資電影、並收200萬元,但否認有詐騙情形;蕭解釋,電影後來因發生問題才未開拍,自己剛好需要用錢、才會挪用;殊不知,此一說法遭王女打臉表示,因輾轉認識電影界人士,經連繫詢問王毓雅、才知根本是騙局一場,公司也未曾收款200萬。
檢察官同時傳喚王毓雅作證得知,公司雖曾籌備「敗犬女大人」,但最後因故未開拍,不過始終不認識蕭亦凱,也未曾聽說蕭要投資拍攝;蕭最後依詐欺罪起訴。
刑事一審依詐欺取財罪判蕭男1年10月刑期,案經上訴,仍遭駁回確定。
民事部分,蕭男雖又抗辯,除已還款85萬外,剩餘欠款115萬及報酬已匯入另一中間人、好償還王女,仍未被採信,再遭照價判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