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嘴案連帶賠368萬 呂炳宏與股東翻盤無望
2018/07/31 11:2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八里雙屍命案凶手謝依涵已被判無期徒刑定讞,民事方面,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與股東等3人,被法院認定未盡監督之責,判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死者張翠萍的母親368萬餘元確定,呂炳宏等人不服聲請再審,最高法院今維持高院認定,駁回再審確定,翻案無望。
這起轟動一時的命案,發生於2013年2月16日,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到八里媽媽嘴咖啡店 ,被店長謝依涵下藥迷昏後扶至紅樹林殺害,最高法院去年4月認定,謝女再犯風險不高,給予最長期的監禁輔導、教化,可改過遷善重返社會,判無期徒刑定讞,謝確定逃死。
民事求償方面,謝女被法院判連帶賠償近千萬元定讞,但死者家屬批謝至今一毛也沒賠。此外,陳進福與張翠萍的家屬,也各向呂炳宏、股東陳唐龍、彭元忠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與謝女負連帶賠償責任。
張母求償部分,士林地院一審判呂3人免賠,但二審高院認定, 謝女在店內下藥、扶至河邊、下手刺殺,環環相扣不可割裂,謝女殺人是執行及利用媽媽嘴店長的職務,認定呂等3人未盡監督之責,也有過失,應連帶賠償368萬多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呂炳宏等人不服,聲請再審尋求翻案,主張謝女殺人是個人犯罪行為,與咖啡店無關,不須連帶賠償,高院駁回聲請,呂等人上訴,今仍被最高法院駁回。
至於陳進福的兒子求償的部分,高院判決「媽媽嘴企業公司」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元,但最高法院認為,該公司是在案發後才申請咖啡飲料店的經營項目,應再調查釐清應由該企業還是由呂3人賠償,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