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抽脂瘦身死亡 醫生判賠255萬
2018/06/11 11:4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劉姓整形醫生替林姓男子抽脂瘦身,術後讓他自行返家,3小時後身體不適,經送醫急救併發心血管疾病死亡,高雄高分院認定有過失,判決醫生賠償家屬255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2012年4月間,劉姓醫生為林男局部瘦身,因前一年曾為他做抽脂手術,於是再進行超音波溶脂手術,並在其兩側腋下、腰後兩側,各抽取150西西到400西西脂肪。手術進行約一個半小時,劉姓醫師應注意併發症風險,卻在未確定病患意識清醒,回復至術前相當程度且穩定後,就讓林男自行搭乘計程車返家。
林男返家3小時後出現心跳加速、喘不過氣症狀,自行打119求救送醫,因術後併發心臟血管疾病急性發作死亡,林家屬請求賠償821萬元。
劉姓醫生指稱,第一次手術時即已說明手術風險,林均有簽立手術同意書,並告知可能引發心臟病發作、中風,及其手術部位與手術前後可能的情況,術後則讓林休息,林也未曾表示不舒服。
又說,第二次抽脂比第一次少,手術過程中有以機器監測其生命徵象,均無異常,結束後護理師叫醒林男,詢問並無不適才讓他下手術檯,換衣服離開,過程並無疏失。
2審合議庭調查,依據鑑定報告等證據,林男的死亡,客觀上,並非不能經由及早發現、注意,而適時施以相應之處置,以防免或阻止因該併發症而衍生之血氧濃度異常情形繼續惡化而生死亡之結果,因此判決醫生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