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詐騙案 老總判刑4年8月
2017/12/28 17:4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猖獗不已的「廣西南寧」吸金集團,違法吸金超過1億元,被害者將近3百人,歷時3年審理;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集團所為違反銀行法,判集團上線「老總」余遠螢4年8個月徒刑,其餘老總蘇玉燕、馬秋鳳等三十一人分別被判1年10個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另有6名老總獲判無罪;可上訴。
據了解,老總余遠螢、蘇玉燕、馬秋鳳三名老總,除了下線多,還向老總收取「保護費」行賄中國公安,刑期較重;另名老總林明利因犯後態度良好,是唯一一位獲得緩刑的老總。
檢警調查,中國廣西省南寧市是進入東協市場的重要窗口,各國客商雲集,且當地政府對基礎建設不遺餘力,有機人士見機不可失,設計出沒有任何商品、服務的「資本運作」制度,實則類似「老鼠會」,從台灣招攬民眾至南寧市參訪公共建設,並「開班授課」洗腦。
檢警調查,投資者多以人民幣6萬9800元(約台幣33萬元)取得一球級別,隔月可領回人民幣1萬9000元(約台幣8萬元)的退佣,讓投資者初嚐甜頭,產生不致於血本無歸印象,積極鼓吹他人加入,拉攏下線越多,即可晉升「主任、經理、老總」等,也可從中取得更好的利益分配。
最早投資者甚至開出可獲利6百萬(約新台幣3千萬元)榮景,使後續投資者誤信;合議庭認為,余遠螢等人所為對我國金融秩序侵害之深、對民眾賴以維生財富掠奪之廣,戕害社會風氣,應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