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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控同事襲胸卻說「奇怪生物摸的」 法官判無罪

在派遣公司工作的女子小美(化名)指控江姓同事襲胸。(情境照)

在派遣公司工作的女子小美(化名)指控江姓同事襲胸。(情境照)

2017/12/20 00: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在派遣公司工作的女子小美(化名)指控江姓同事襲胸,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小美竟說「當時還以為對她雙乳摸來摸去的,是地上奇怪的生物,回頭一看才發現是人」,法官認為小美的控詞天馬行空,證據也有嚴重瑕疵,諭知江男無罪。

檢方起訴認定,江男與小美同為工程公司派遣工,104年9月一起在清大機電工地大樓頂樓工作時,江男見小美背對她且四下無人,竟自後環抱並襲胸,小美掙脫後轉身看到江男對著她笑,立即告訴工頭。

審理時,法官與蒞庭的公訴檢察官都發現,小美的指控疑點重重,因為她在警局指控被搓胸部持續約2分鐘,但檢方開庭時又說約10秒鐘,地院審理又改稱因案子已經很久,被抱多久已記不清楚。

最讓院檢噴飯的是,小美竟在庭上說,當時有東西在摸她的乳房,不曉得是什麼在摸來摸去,當時她還以為是地上有奇怪的生物,回頭一看發現是人,還咧開嘴巴笑,她說,或許對方認為已經摸那麼久,她都沒反應,可能就是同意了,讓法官認為小美的控詞天馬行空,根本就有嚴重瑕疵。

此外,小美本來不知襲胸男子是誰,後來是工頭跟她說是江男,事後居然還冒出一份江男簽名的和解書,但江男堅稱他根本不知此事,更沒簽名,法官當庭勘驗筆跡,確認和解書筆跡並非江男所簽。

法官又查出,案發後小美仍積極向公司表示欲受派遣、外出工作,對於是否可能將再與江男共事,隻字未提及或有避諱之情,反而責難工頭不給她工作,顯與一般性侵害、性騷擾受害人的反應有異,全案諭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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