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少女刺青刺上床 刺青男挨告判刑2年4個月
2017/09/16 15:0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21歲藍姓刺青男邀未成年女網友到家刺青,卻刺上床,少女家長查覺異狀,憤而提告,藍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4個月,可上訴。
具紋身嗜好的藍男,1年多前透過社群網站認識未成年女網友,藍男說服少女到其住處接受刺青,卻色心大起,將少女帶上床,2個小時內發生2次性關係,少女返家後,被家長查覺異狀,追詢之後才得知實情,氣得向藍男提告。
藍男坦承難忍情慾鑄錯,並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法官念其年輕思慮不周,從輕發落,所犯2罪各處1年8個月徒刑,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