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廟宇倉庫當砲房與少女發生關係
2017/05/03 15:14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21歲鍾姓男大生在新北市1家寺廟當志工,結識了同為廟宇志工婦人仍就讀國小的女兒「小玉」,去年中秋節時他將剛上國中的「小玉」約到自家烤肉,卻與未滿14歲的她發生性關係,之後又在廟與倉庫二度與「小玉」發生性關係,今天被桃園地檢署依與未滿14歲男女為性交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鍾男於100年間開始在新北市樹林區的1間寺廟當志工,結識了同為志工的婦人偶而帶來寺廟、當時僅就讀國小2年級的女兒「小玉」,因鍾男風趣活潑,被「小玉」當成大哥哥,不料單純的關係於去年中秋節變調,鍾男當日約了「小玉」到自家烤肉,當晚雙方卻情不自禁的發生性關係。
去年10月及11月間,鍾男又2度將「小玉」約到寺廟的倉庫幽會並均發生性關係;後來小玉的母親發現女兒與鍾男在通訊軟體中以「老公」、「老婆」相稱,追問出上情、氣得提告。檢察官調查時,鍾男坦承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行為,今偵結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