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以「狗」逼復合 無辜小狗吐血枉死
男以狗逼復合害狗枉死,桃檢依毀損罪嫌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7歲劉姓男子不滿吳姓女友提分手,去年9月18日早上7點10分,Line吳女「再不回來,妳的狗就死了」,見吳女不讀不回,8點06分再傳「妳再不接,你的狗,真的死了」,5分鐘後傳了小狗吐血死亡照,劉男涉嫌恐嚇、毀損、虐待動物,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毀損罪嫌起訴。
劉男偵訊時供稱,他只是傳簡訊給吳女,並沒有怎麼樣,小狗則是跟他玩的時候不小心摔死的,他看狗摔死了就把屍體處理掉,沒有恐嚇、虐待動物的行為。
檢方勘驗劉男傳的訊息及吳女證詞,認為劉男已涉犯刑法恐嚇、毀損及動物保護法,毀損、動物保護法從重依毀損罪論斷,而劉男是恐嚇吳女後進而毀損她的小狗,恐嚇行為應由後來的毀損行為吸收,因此,偵結依毀損罪嫌將劉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