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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男童致死 苗縣聖方濟輔導員被判5年4個月

聖方濟育幼院。(資料照,記者許展溢攝)

聖方濟育幼院。(資料照,記者許展溢攝)

2017/02/19 12:12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後龍鎮聖方濟育幼院32歲生活輔導員張為瑜,去年10月間在育幼院內要求11歲何姓男童寫作業,男童不聽,竟對男童不當管教,將他抱起重摔於地,造成男童顱內出血,又延誤就醫,傷重不治;苗栗地方法院認為張男坦承犯行,並已男童母親達成和解,依傷害致死罪嫌,判處張男有期徒刑5年4個月。

判決書指出,11歲何姓男童因遭媽媽家暴,被安置在苗栗縣後龍鎮天主教聖方濟育幼院,去年10月9日疑因不肯寫作業、干擾院童,被生活輔導員張為瑜制止,兩人發生拉扯,張男一氣之下將何童從背後擒抱側摔,何童頭部著地。

張男竟未將何童立即送醫救治,僅拿冰袋予何童冰敷及命其躺下休息,3小時後被發現口吐白沫,送醫急救,仍因中樞神經休克不治死亡。

法官認為,張男因一時情緒管理不佳,對何童造成傷害,於發現男童身體不適時,亦未馬上將男童送醫,導致死亡,釀成大錯,造成男童親屬精神痛苦,惡性非輕。惟慮及張男犯後已與男童的母親達成和解,且張男在偵查、審理中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屬良好,已見悔悟之心,因考量張男收入不高,且須扶養母親等一切情狀,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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