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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宅王砍殺前女友案 死者母親今北上出庭

「台大宅王」張彥文涉當街殺害女友案,民事求償部分,今天下午三度開庭。(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台大宅王」張彥文涉當街殺害女友案,民事求償部分,今天下午三度開庭。(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6/08/15 17:5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大宅王」張彥文前年當街砍殺前女友47刀致死,還當街親吻死者下體,刑事方面,已在今年1月15日,判張男無期徒刑,他所犯殺人、2次性侵、偷拍裸照、污辱屍體、侵入住宅等8罪,全都被判有罪,全案上訴二審中。

民事求償部分,今(15)天下午三度開庭,庭內張的父母與死者母親皆出庭,但因目前問題卡在,死者家屬先領走、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支付的120萬,之後需由被害者或加害者返還,尚未確定,法官決定下庭後問清犯保協會,釐清由誰返還,再開庭,因此先定下次庭期為下周一、本月22日再開。

下午4時35分開庭,死者母親今天遠從嘉義北上,入庭時情緒平靜;張的父母隨後進入,雙方在庭內沒有太多交集。目前,死者母親已可接受賠償金由1200多萬,降為約600萬,強調是「放棄精神慰撫金」。

張彥文父母方面,由於張彥文在民事方面已不再出庭,張的父母因此只看委聘的律師說話,全程未說話,張家則委由律師帶現金出庭;本庭在下午4時47分結束,共花12分鐘。

全案起因於,民國102年12月,張男與擔任幼教老師的林女先是在台大PTT網路認識,隔年3月29日定情交往,但2人交往期間爭執不斷,林女多次與張男談分手,不過張男母親卻主動約林女吃飯,表示兒子曾因感情受創而自殘,央求林女不要跟兒子分手。

103年9月21日,女方關閉臉書,欲斷絕與張男所有聯繫,張男懷疑林女另結新歡,9月22日就帶著一週前在松青超市買好的鈦鋼刀,在林女每天上班經過的南京東路五段西松國小後校門埋伏,張男本想自我了斷,但談判沒多久,因請求女方做他最後一日女友遭拒,憤而拿出預藏鈦鋼刀,失去理智地朝林女的手、頸、胸、腹、頭亂砍,還脫去其內褲並舔其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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