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犯假釋再殺人 共8條人命無辜犧牲
有媒體報導指出,過去我國殺人犯提前假釋出獄後,就有8人再次犯下殺人案,並造成至少8名受害者身亡的悲劇。(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市4歲女童「小燈泡」慘遭斷頭命案,引發國人對於死刑存廢的激烈爭辯。而有媒體報導指出,其實從國內外的殺人犯假釋案例來看,死刑仍有一定的正面作用,如我國殺人犯提前假釋出獄後,就有8人再次犯下殺人案,並造成至少8名受害者身亡的悲劇。
據《中國時報》報導,回顧台灣過去十多年來,共有8名殺人犯因提前假釋出獄,後來卻再一次犯下殺人案,分別是黃賢正、戴文慶、方金義、林啟銘、張添銘、汪体彥、楊英展、邱志明等8名兇嫌,一共造成至少8名受害者身亡(兇嫌假釋後所犯) 。
且去年就有PTT網友分享天主教羅耀拉大學的犯罪研究指出,美國在1972年有558名被判死刑犯人因死刑判定標準改變而免死,其中315人未出監,而實際出監者243人。但在243人中,再犯各種罪行的是52人(21%),其中再犯謀殺的是7人(2.8%),也就是說,死刑犯被假釋出獄後,有大約3%的機率再犯殺人罪。該名網友也說,這是美國及廢死聯盟也認可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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