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訓機師提前落跑 遠航求償193萬勝訴
2016/02/23 15:22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100年間錄取遠東航空儲訓機師的翁姓男子,因在合約中同意為遠航服務10年,卻僅3年就離職落跑,遭遠航提告求償193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確實有10年之約,且遠航求償金額合理,今判翁須全額賠償,仍可上訴。
遠航指控,翁男在100年1月間與遠航簽立契約,約定遠航於養成期間須每月給付翁生活津貼4萬元,但翁受僱為機師後應為遠航服務10年,否則須賠償遠航支付的訓練經費、教材費等成本損失,沒想到翁在103年9月間就離職,讓公司損失慘重,應賠償193萬餘元。
翁男則辯稱,簽約時尚未取得民航飛行機師資格,根本無從與遠航約定服務年限,該契約僅屬於預約,遠航不得據以主張權利,即使要賠償,遠航的求償金額也高於實際支出金額,不應採認。此外,翁還直指離職原因是老闆張綱維太「苛刻」。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該契約已明確約定服務年限,翁男應受合約之拘束,且翁男也並未舉證遠航求償金額過高及張綱維何處苛刻,今判翁男敗訴,須依約賠償193萬83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