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被父抓包罵「不自愛」 高中女兒竟氣回…
新北市一名父親,去年2月返家,發現就讀高中的18歲女兒小雨(化名)與男友在嘿咻,氣得立刻報警,將小雨男友送辦,小雨稱:「國三就發生性行為了」,事後小雨指控爸爸,當日怒罵她「妳很賤,要弄壞妳」,對她抓胸又摸下體,還指侵她,但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無法憑單一指述認定犯行,將該名父親不起訴。
小雨控訴,當日凌晨做完筆錄回家後,因怕爸爸打她,所以她自己先罰跪認罪,沒想到爸爸卻命她脫衣服,並強行脫下她的內衣、內褲,用力抓她的胸部並指侵,還毆打她,造成她身上有多處傷痕。
父親否認犯行,表示當凌晨從警局回家時,看到小雨已跪在地上寫悔過書,他罵女兒「不自愛」,竟帶男生回家,並追問女兒是否為第一次性經驗,沒想到女兒竟回:「國三就發生性行為了」,他氣得對女兒拳打腳踢,除此之外,未做其他逾矩行為。
檢方認為,小雨至醫院驗傷時,並未哭訴遭父親性侵,僅稱被父親毆打,加上無其他證據證明小雨父對女兒伸出魔爪,對該名父親處分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