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離婚2月前妻產子 綠帽男怒告「小王」通姦
孕妻執意離婚,男子才知自己戴了綠帽。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51歲張姓男子與黎姓女子交往,兩人在101年2月間連續在楊梅區摩鐵、新竹縣湖口鄉發生多次關係,黎女發現懷了張男孩子後,開始與溫姓丈夫談離婚,溫男覺得孕妻有異但仍同意離婚,10月簽字離婚後2個月,黎女產下一子,隔年5月向桃園地院提起溫男與小孩非婚生子女之訴,溫男才知黎女離婚原因,原來妻子早已出軌,他也不是孩子的爸爸,控告「小王」張男妨害家庭。
張男坦言與黎女發生關係,也是小孩的爸爸,但交往期間只知黎女有小孩,沒問過她的婚姻狀況,是沒結婚還是已離婚,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妨害家庭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