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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主有意開發土地 百歲嬤恐無家可歸

陳姓阿嬤長年居住在瑠公圳圳道旁的房子裡,但如今恐怕無法繼續住下去。(記者黃欣柏攝)

陳姓阿嬤長年居住在瑠公圳圳道旁的房子裡,但如今恐怕無法繼續住下去。(記者黃欣柏攝)

2015/09/07 20:42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新北市1名陳姓阿嬤,從日治時期起就與丈夫一起住在新店區碧潭旁,二戰後土地歸為瑠公農田水利會所有,夫妻倆仍居於該處,未料前年水利會將土地售予他人,新地主提告要求拆屋還地,陳姓阿嬤未來恐將無家可歸,與阿嬤相依為命的賴姓外孫女盼能透過租、買等方式讓阿嬤繼續住下去。

出生於日本大正7年的陳姓阿嬤,今年已經高齡98歲,日治時期隨著丈夫蔡金木在瑠公圳圳道旁建屋居住,戰後該土地歸為瑠公農田水利會所有,一家人一直希望向水利會購買土地,但遭水利會拒絕,至今家中只剩下陳姓阿嬤與賴姓外孫女相依為命,仍未取得土地所有權。

前年水利會將土地售予他人,新地主認為陳姓阿嬤與賴女非法占用土地,由於該處橫跨3個地號,新地主遂分成兩部分提告,要求拆屋還地,並索償13萬餘元不當得利及自產權移轉至今每月約3萬7000元的房租。

對此賴女表示,其家人行使地上權已逾70年,水利會從未要求他們拆遷,應可視為默示同意使用,其律師更舉出兩公約內容,主張政府應保障人民居住權。另外,其居住的房舍屬於較少見的一條龍兩坡式建築,未來也不排除朝文化資產保存的方向著手。

其中佔房屋大部分面積的地號,上月28日一審結果出爐,法官認為賴女及陳姓阿嬤無法舉證佔有房屋的正當權源,且水利會的「沉默」並不等同於默示,判賴女與陳姓阿嬤應將房屋、花圃等物拆除,歸還約60多坪土地,另須給付新地主6000多元不當所得及每月1660多元租金。

陳姓阿嬤得知結果後相當難過,今日另一案開庭時甚至無法開口回答法官問題,賴女則強調會繼續上訴,希望新地主能讓她們以租、買等方式繼續住下去。新地主今日出庭時則重申,已經合法取得所有權。

由於該地段生活機能佳,又鄰近捷運站,據內政部實價登錄資料,每坪土地要價逾百萬,附近正在興建的建案,每坪價格也高達75到85萬,因開發商機龐大,加上無法提出合法權源,陳姓阿嬤未來繼續居住的可能性恐不大。

高齡98歲的陳姓阿嬤恐面臨無家可歸的窘境。(記者黃欣柏攝)

高齡98歲的陳姓阿嬤恐面臨無家可歸的窘境。(記者黃欣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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