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內鬼案 簡志霖涉洗錢被起訴
HTC宏達電「內鬼案」主角簡志霖,涉洗錢被起訴。(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HTC宏達電「內鬼案」曾喧騰一時,時任工業設計部副總兼首席設計師的簡志霖,因涉嫌將公司的商業機密私自重製攜往中國,並浮報、虛報款項,向廠商收取3356萬6000元回扣被檢方起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簡將1530萬回扣分別藏在家中、車上並匯至「曉玉」公司帳戶,今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將簡起訴。
檢方調查,簡志霖於2001年加入宏達電,受到執行長周永明重用,不到40歲就當上副總經理,年薪1500萬,如再加上紅利,簡一年可領高達3000萬的收入,但簡仍不以此為滿。
2013年,簡志霖由妻子掛名,在台成立「曉玉」公司,簡與工業設計部處長吳建宏有意離職,並企圖挖角宏達電多名工程師前往中國發展。當年6月,簡攜走宏達電尚未公開之操作介面中的ICON圖形設計,赴中國北京向合作團隊簡報,進行洽商合作,企圖帶槍投靠,作為雙方將在中國成立「玉科技」新公司所用。
檢方發現,簡志霖等人從2011年7月起,透過供應商威信電通、佳元公司開立假發票,製造不實交易,宏達電付款後,供應商對口再將錢領出交給簡等人,回扣金額高達3356萬6000元。
檢調接獲宏達電檢舉後,於2013年8月30日發動搜索,約談簡等人,並在簡住家櫃子內查扣300萬元現金,而後又在簡的Audi轎車內,發現780萬現金,並在「曉玉」公司的帳戶中,查後簡匯入的450萬元。
2013年12月,簡志霖及廠商共9人,被北檢依證交法背信罪、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諭令簡以8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至於涉嫌洗錢部分,北檢曾一度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告訴人宏達電不服聲請再議,智財分署發回北檢重啟調查。
檢察官調查後,掌握簡洗錢罪證,今依法起訴簡志霖,至於吳建宏及設計製造部經理洪琮鎰則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