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幫忙撿回皮夾 竟被當成嫌犯函送法辦

羅姓男子在該處撿到皮夾,好心幫忙聯繫失主,卻因警員疏失而被當成竊案嫌疑犯。(記者曾健銘攝)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48歲的羅姓業務,今年1月中旬,在公司前打掃時,意外從垃圾堆中撿到1只空皮夾,熱心的羅男立即聯繫蘇姓失主並且報案,總算將皮夾物歸原主;但事後派出所警員將證物交付鑑識組採證指紋時,竟忘記告知要排除拾得者的指紋,導致熱心助人的民眾被當成竊盜嫌疑犯送辦。
該起竊案發生在今年1月中旬,當時32歲蘇姓女子騎車至泰山明志路,離去前將皮夾放在機車坐墊底下,回來時發現置物箱已遭人撬開,皮夾失竊,當天隨即向新莊分局泰山分駐所報案;隔日早上,羅男在自家公司前打掃,意外在垃圾袋內拾獲蘇女的皮夾。
因警方已受理該竊盜案,泰山分駐所官姓女警當天也到場跟羅男製作筆錄,但事後將證物交付鑑識小組做指紋採證時,女警並未向鑑識人員交代要排除拾得人的指紋,鑑識人員從皮夾上採集到的羅男指紋,理所當然將他視為竊盜嫌疑人,因為通知書寄往其位於基隆的戶籍地,但羅男早已搬到泰山居住,數度傳喚不到當事人,警方才依竊盜罪嫌將羅男函送法辦。
當事人接到法院傳票,氣得到派出所詢問,警方才得知因警員疏失才釀禍,轄區主管立刻帶著女警登門致歉,經協調後羅男也不願再追究;新莊分局表示,往後會加強內部教育,以防類似的案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