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搬,乾脆拆屋! 許純美被控毀損判無罪
2015/04/30 13:2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曾為話題女王的「上流美」許純美被控為整地蓋房子,雇工強拆他人房子,最高法院認為,無法證明許純美教唆拆屋,判許無罪確定,受託協調拆屋的男子張進富則依毀損罪,判刑1年7月確定。
許純美這塊土地位在台北市承德路四段258號到266巷之間,面積約213坪,地主是許純美的公公,50多年前已出租土地給10多戶人家蓋屋自住,許因丈夫鄭奇松過世,繼承部分土地,但是沒有「地上權」,後來剩下李姓、傅姓2戶人家沒搬,許想和建商合蓋大樓,委託張進富介入協商,張勸說搬遷無效後,找人開怪手拆了房子。
事後許、張兩人互踢皮球,張只承認受許委託與屋主協商,否認主導拆屋,許強調事前與張簽切結書,載明「絕對不能違法,若有違法與許純美無涉」,因此張的行為與她無關。
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房子是張進富拆的,判張1年7月徒刑,因無證據證明許她教唆拆屋,判許無罪,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