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公共議題 里長里民大打出手
2015/01/28 16:4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李姓里長與王姓里民討論社區公眾問題起爭執,演變成全武行,兩人互毆皆掛彩,一個疑似腦震盪,一個鼻樑骨折,事後火氣難消互控傷害,法官審理後判處里長有期徒刑2個月,王男3個月徒刑,均能易科罰金。
東港鎮李姓里長去年3月間在討論該里社區發展基金問題時與王姓里民發生爭執,結果越吵越兇,最後竟怒拳相向,在場勸架的里民拉都拉不開,雙雙掛彩就醫,李姓里長手部瘀傷並疑似有腦震盪的現象,王男則是耳朵、四肢挫傷、鼻樑骨折,事後雙方堅不退讓,互控傷害而鬧上法院。
法官審理後認為,李男身為里長,應和平理性解決紛爭,竟因社區問題與里民發生爭執進而暴力相向,雖然事後坦承過錯,願與王姓里民和解,但始終不被王男接受,念其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處有期徒刑2月,王男犯後供詞反覆,未見悔意,有公共危險前科,處有期徒刑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