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關104天交保 祭祖後回帝寶
魏應充交保後,拜完祖先離開成美堂,準備北上回帝寶。(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頂新飼料油案昨日召開第二次審理庭,審理庭結束另開延押庭,合議庭經過1個多小時的評議,今天凌晨1時許裁定,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1億元交保、限制住居,並須每日向其住居轄區派出所報到,另頂新製油公司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前總經理常梅峯、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均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每週須定時向住居派出所報到,除楊振益覓保無著,其餘3人在凌晨2時許完成交保手續後,檢方表示,在收到裁定書後,「審慎評估」是否抗告。
頂新之前早已提領3億元,昨天凌晨1時30分法院裁定後,公司人員立即帶著兩車的現金前來辦理,10分鐘內完成點鈔手續就完成交保,2時許魏應步出法警局,他從10月17日進入彰化看守所,到今天凌晨交保,總共被關押104天。
昨天他離開彰化地院後,先驅車到對街的昇財麗禧酒店洗澡更衣,再到永靖鄉成美堂過火並祭拜祖先,4時30分離開彰化北上,清晨進入帝寶住家。
魏應充的交保理由,院方表示,該案的爭詰點在於頂新派人赴越南訪廠的情況,檢辯雙方已傳喚5位證人交互詰問,本案雖有其他爭點待調查,但檢方已就各爭點查扣相關證據。
院方表示,該案原羈押的理由為被告或證人勾串證詞,在詰問完上述證人後,串證的疑慮已大幅降低,合議庭認為未達羈押必要性的比例原則。
另外,頂新前總經理陳茂嘉、常梅峯被裁定500萬元交保,楊振益因籌不出500萬元的交保金,繼續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