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遊覽車公會理事長 被控溢收卡拉OK公播金中飽私囊
2014/11/12 15:45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遊覽車公會現任常務監事陳明貴今天下午偕同律師至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現任理事長魯孝亞涉嫌自101年起至103年,利用承辦全國遊覽車業者統一購買卡拉OK影音公開播放權的機會,疑似抬高各遊覽車業者應分擔之公播權授金額,一份契約有2個版本,再從中收取價差占為己有,涉犯侵占與詐欺罪。
陳明貴指出,11月初接獲證人檢舉,曾親耳聽聞魯孝亞承認,私下製作不實契約「虛增」著作權團體的授權金總額,向全國遊覽車業者溢收授權金,再利用收取回扣方式將溢收授權金收進自己的口袋。
陳明貴委任律師李之聖表示,遊覽車業者卡拉OK影音公播權,以往由全國遊覽公會負責處理,101年開始魯孝亞主動跳出來說願意幫忙,但會議記錄清楚記載全國旅覽公會僅委託魯「代收代費」,但目前他們僅掌握103年,魯向全國遊覽車業者宣稱當年度應支付三家著作權團體總授權金額約1750萬元,但著作權團體實際收取授權金款只有一半或三分之一,中間差額被魯孝亞私吞,導致全國共900多家遊覽車業者及超過1萬5000名遊覽車蒙受損失。
李之聖說,今年10月份全國遊覽公會及台中市遊覽公會,就曾要求魯孝亞11月5日前,提出101年至103年度遊覽車卡拉OK影音公播權的帳冊明細,想知道為何公播權這麼貴?11月11日台北市遊覽車公會也發函給魯要求提供資料,但均未獲得回應。
李之聖表示,因著作權授權金額有簽保密條款,著作權團體回應,要請檢方發函他們才能提供授權金額,希望提出刑事告訴後,檢察官能盡速採取相關證據保全措施並傳喚魯孝亞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