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侵佔狗狗 男判刑3月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男子與劉姓女友分手後,因白色瑪爾濟斯愛犬「路比」歸屬問題起衝突。劉女帶著員警上門要求歸還狗狗,陳男不願意,兩人竟異想天開,協議把狗狗放在地上,看它跑向誰的懷裡,誰就是主人。未料,狗狗兩邊跑,仍然無解,劉女因而提告,加上路比走失,傷心告到底。新北地院認定劉女是主人,依侵占罪判陳男3個月徒刑,可上訴。
據查,陳男年約40歲,長相斯文,從事演藝工作,劉女則是外拍女模,外型亮麗,兩人自去年2月交往,直到4月16日分手,隔日劉女打包離開時,經不起陳男請求,將「路比」交給陳男照料一週,約定24日歸還。
劉女出庭時說,由於她思念路比,因而於21日打電話給陳男提醒注意時間,不過陳男卻誤以為她想提前帶走狗狗,將她電話設為拒接來電。3天後,她再傳「我想路比,我可以帶它過母親節嗎?」的簡訊,27日又傳:「可以把兒子還給我嗎?我很想它,可以不要這麼狠心拆散我跟它好嗎?…不需要這麼自私好嗎?我真的很想它,也因為它生病,可以別這麼殘忍好嗎?」等語,均無回應。
到了4月29日,劉女終於忍不住,帶著員警上門,由於雙方都主張自己是主人,又提不出購買證明,員警也無可奈何,有趣的是,雙方竟協議把狗狗放在地上,看它跑向誰的懷裡,誰就是主人。目睹全程的員警說,當時狗狗先跑向劉女,後來又跑到陳男身旁坐下,無疾而終。
劉女決定提告釐清紛爭,陳男辯稱,劉女搬走時沒帶走狗狗,他才接手照顧,劉女不僅未依約接狗,後來帶警員上門時,由於情緒不穩,他才沒歸還,之後狗狗走失,絕無侵占之意。合議庭認定劉女就是主人,陳男卻拒不歸還,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陳男昨受訪時直呼委屈,強調沒有侵占之意,考慮提出上訴。記者無法聯繫上劉女無法得知其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