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惠心禁藥案認罪 600萬換緩起訴
〔記者錢利忠、盧姮倩/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胞姊連惠心所涉違反藥事法案,認定連惠心投資菁茵荋生技,旗下產品「威力纖」、「美麗纖」系列含禁藥,連惠心及菁茵荋生技總經理曾心怡承認涉過失販賣,檢方昨依違反藥事法給予緩起訴,連惠心須繳交公庫六百萬元、曾心怡須繳交四百萬元。
姊緩起訴 連勝文︰不會憂心影響選情
對此,連勝文昨出席台北夏季旅展開幕活動,會後受訪時表示,不會憂心影響選情,因為姊姊連惠心一切都遵照法律程序,他尊重司法。
全案共十二名被告,涉過失販賣的連惠心、曾心怡,以及零捌伍柒行銷公司負責人王麗冠,皆認罪獲緩起訴,上游供貨商云丰生技實際負責人林明融、總經理葉枚耕、副總黃振康,以及銷售商翰森實業負責人陸奕中皆被依違反藥事法起訴。
此外,包括云丰、翰森、菁茵荋、零捌伍柒等四家公司法人遭起訴,其中菁茵荋、零捌伍柒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至於負責進口原料事宜的云丰生技創始股東辛文祥,因潛逃國外遭通緝。
起訴書指出,連惠心在九十七年五月二十日出資一千五百萬元,成立樂活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並在一百年七月廿八日更名菁茵荋生技,雖未掛名負責人,但擁有絕對掌控權,檢方認定連惠心是唯一實際出資股東。
怕被起訴 連惠心三度出庭終認罪
檢方調查,菁茵荋從九十八年至一○二年十月間,販售由云丰製造的「威力纖」、「美麗纖」等系列產品,送驗查出前者含「Cetilistat」,後者則含「N-desmethylsibutramine」、「Benzylpiperazine」、「Sibutramine」等禁藥成分。
此案檢方共傳喚連惠心三次,連惠心首度應訊時供稱僅投資代言,經營權由曾心怡負責,但檢方訊問曾心怡「責任怎可能由領薪水的人負責?」質疑曾心怡必須向連惠心報告公司各項業務及帳目。
今年五月,檢方第三度傳喚連惠心,分析涉案刑度與認罪與否的差異,連惠心委任律師提出爭取緩起訴意願,連惠心、曾心怡當庭認罪,指產品由云丰製造,對成分不清楚,沒確認原料來源涉販賣過失。
檢方考量連惠心等人沒前科,一時失慮才觸法,事後已承認犯行,態度良好,計算菁茵荋相關違法產品總銷售額約一千萬元,以不扣除成本計算,依過失比例開立緩起訴條件,連惠心負擔六成、曾心怡四成,罰連惠心繳納公庫六百萬元、曾心怡四百萬元。
至於製造並輸入含禁藥產品的云丰公司相關被告,檢方認定違反藥事法罪證明確,予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