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政團「公民組合」登記 內政部刁難

    林峯正律師。(資料照)

    林峯正律師。(資料照)

    2014/06/05 06:00

    〔記者李欣芳、鍾麗華/台北報導〕由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催生的新政團「公民組合」,兩度向內政部登記為社團法人被刁難,內政部回函建請公民組合在團體名稱冠上「中華民國」或「台灣」等行政區域字眼,公民組合發起人、作家林世煜昨大罵官方這種作法是「混蛋」、「官僚到極點」;另一發起人林峯正律師也表示,內政部若還要刁難,請直接駁回,他們會提出行政訴訟反擊。

    內政部回應,並未強迫要求冠國名,只是善意建議與勸導,如「公民組合」不願意,也不會刁難。

    林峯正批要求冠名作法違憲

    林峯正表示,人民團體法沒有如此規定,內政部管太多,大法官釋字四七九號解釋文就曾宣告內政部這個作法違憲。

    民國八十八年公布的大法官會議四七九號解釋文指出,關於團體名稱的選定,攸關其存立之目的、性質、成員的認同及與其他團體的識別,屬於憲法結社自由保障的範圍。內政部訂定「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第四點關於人民團體應冠以所屬行政區域名稱的規定,逾越母法意旨,侵害人民依憲法應享之結社自由,應即失其效力。

    公民組合是在三月三十一日與四月十四日分別向內政部送件;公民組合在臉書上公布內政部兩次回函,都建請公民組合冠上「中華民國」或「台灣」字眼,理由是辨明主管機關及組織區域;內政部還建請公民組合的名稱擇用「社」、「會」、「協會」等文字。

    公民組合批說,人團法有哪一條規定一定要加上這些字眼呢?

    規劃投入下屆立委選舉的公民組合,第一階段決定先登記為社團,並有意進一步籌組新政黨,目標鎖定二○一六立委選舉。

    林世煜批說,官方的作法實在是太扯了,也實在太荒謬,是等著要大家「路過」嗎?公民組合將「隨時」第三度遞件,「我們的名稱就是公民組合,一個字都不會改」!

    內政部︰便於做區隔 但不勉強

    內政部則指出,冠國名才能與地區團體做明顯區隔,例如「中華民國」養雞協會與「彰化縣」養雞協會,從名稱就能清楚辨識主管機關,增加行政便利。至於「公民組合」懷疑內政部故意拖延申請程序,內政部官員強調,兩度退件是因為公民組合在宗旨、任務寫得不清楚,所以請他們具體說明,而回函要求補件的內容也絕不是「公民組合」貼在臉書上的僅一頁、要求冠國名而已。

    「公民組合」向內政部申請登記為社團法人,卻遭內政部兩度回函刁難,要其團體名稱冠上「中華民國」或「台灣」。(圖擷取自公民組合臉書)

    「公民組合」向內政部申請登記為社團法人,卻遭內政部兩度回函刁難,要其團體名稱冠上「中華民國」或「台灣」。(圖擷取自公民組合臉書)

    離譜的是,內政部第二次回函還將受文者「林峯正」錯寫成「林峰正」。(圖擷取自公民組合臉書)

    離譜的是,內政部第二次回函還將受文者「林峯正」錯寫成「林峰正」。(圖擷取自公民組合臉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