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涉教唆偽證案 裁定停審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國務機要費案涉偽證罪,律師團以他罹病等理由,聲請停止審判,高等法院依台北榮總、鑑定人陳順勝醫生等醫療報告及法庭遠距視訊觀察,認定扁有腦神經退化、失智症等病症,且有認知、語言障礙,屬法律上監護宣告狀態,已無能力接受法庭訊問,裁定停止審判確定。
高院認定病況無法應訊
前總統陳水扁近年來健康亮起紅燈,台大醫師柯文哲等人呼籲應讓陳水扁保外就醫,法務部始終未批准。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表示,從陳前總統的醫療報告可看出他的健康情形令人擔憂,法院裁定停止審判的要件比保外就醫嚴格許多,他呼籲馬總統和法務部應依法准予扁保外就醫。
司改會促比照 准保外就醫
民間司改會執委高涌誠律師認為,保外就醫的行政裁量權空間大,法務部應比照法院做法,准予扁保外就醫。
陳水扁被控在國務費案中,教唆前、後任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做偽證,台北地院依教唆偽證罪,判陳水扁兩個月,但高院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前年十二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一審去年三月起多次開庭,律師團出具台北榮總診斷證明書,主張陳水扁有睡眠呼吸中止症、巴金森氏症等病情,不適合出庭而請假;更審合議庭為此函詢台北榮總,回覆認為,扁有手抖及嚴重口吃,建議暫時不宜出庭應訊。
更審合議庭庭長王國棟為觀察陳水扁的健康狀況,去年九月和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服刑的陳水扁進行罕見的「遠距訊問」,庭訊時,扁表示身體不舒服,要求准予請假;視訊時扁的大拇指不停抖動,他說:「我我我…身體身體身體…不舒服不舒服不舒服…審判長審判長,硬要我我我應訊…對我不公平。」口吃相當嚴重,多位旁聽民眾看了不忍,不禁叫出「停止審判」。
律師團以扁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九四條第二項「因病不能出庭」的規定,聲請停止審判;更審合議庭也認為不宜再進行遠距訊問,提早結束庭訊。
更審庭調查出,陳水扁另被控侵占公文案,由台北地院審理中,並指定高雄長庚醫院榮譽副院長陳順勝對扁進行鑑定,認定扁有腦神經退化症,合併中度巴金森氏症候群、語言障礙、輕度失智症、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和嚴重憂鬱症等多重身體症狀,北院因此去年十二月裁定該案停止審判。
更審庭認定,陳水扁有語言障礙、失智情形,對整體認知、理解、智能等能力均有下降情形,在正常人五%以下,且屬於法律上監護宣告的狀態,已無能力接受法庭訊問,並且有生命或健康上難以預測的風險,因此,裁定在治療、復元之前,暫時停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