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味農舍 雲縣府確認違建 將開罰
雲林縣副縣長施克和昨日前往張榮味農舍會勘,發現有一處大水池,未提出申請,明顯違法。(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前雲林縣長張榮味農舍爭議,雲林縣副縣長施克和昨日率領縣府相關局處首長前往會勘,施克和表示,張榮味農舍位處山坡地保育區,確定違反水土保持法、區域計畫、農業發展條例、建築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五項法令,將依法開罰。
該處農舍登記在前縣長張榮味妻子王月霞名下,位於斗六市咬狗段的山坡地保育區土地的農舍,經媒體踢爆未經申請即大興土木、砍伐山區林木,改種珍貴樹木,張並經常在該處招待好友吃飯、泡茶及「喬事情」。
副縣長施克和指出,本月二日媒體報導後,縣府即多次發文相關單位釐清,並發文土地所有權人王月霞提供各種證明文件,但至昨日均無回應。
為求慎重,昨日會勘包括水利、建設、農業、地政等單位一級主管均到場。施克和表示,該農舍佔地約三.二公頃,其中三棟屋舍較大型,有一處約二分地大的水池,還有圍牆、擋土牆等建物,這些建築物都未提出申請,確定違反農地使用規定及建築法等。
施克和強調,昨日會勘發現該地曾發生崩塌,在沒有申請水保計畫下大規模開發,做了不良示範;至於大水池,根據空照圖,民國九十四年尚未見到,九十五年則可見,粗估該水池開挖約四千立方米土方,這些土方的去向有待進一步了解。
施克和表示,針對明顯違法部分將先開罰,並將函文請土地所有權人儘速補正相關程序及改善,也期待為民表率者要帶頭守法。
昨日代表張家出面的陳姓建築師指出,當地曾有崩塌,為了水土保持,種樹第一,開挖水池係為取得水源,土方用來進行水土保持工程,當初購地時法令與現在不同,會配合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