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鈔案 謝啟大判賠曾文惠200萬
2009/12/09 06:00
前立委謝啟大指控前總統李登輝夫人李曾文惠私運美鈔,李曾文惠向謝啟大等三人求償四億元的民事官司,一審李曾文惠敗訴,高等法院昨日判決大逆轉,改判李曾文惠兩件求償官司均勝訴,謝啟大須賠償李曾文惠兩百萬元,前立委謝啟大、馮滬祥及前僑選委員戴錡三人須於自由時報等三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本案還可上訴。
合議庭判決指出,本案並無謝啟大等人指述李曾文惠運送美金現鈔赴美,而遭美國海關查獲退回等事實,謝等人言論已對李曾文惠名譽造成嚴重損害。
刑事部分,謝、戴因誹謗罪被判三月徒刑、馮因加重誹謗罪被判四月徒刑,均執行完畢。法官認為此事經媒體大幅報導,對李曾文惠名譽已有相當程度回復及澄清,故認定應酌減求償金額,被告三人也無在七家電視台晚間新聞刊登道歉啟事的必要。圖為因本案被控誹謗入獄三個月的謝啟大,在二○○四年服刑期滿出獄。
(記者楊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