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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 政院暴力驅離// 周倪安14人 北市警判國賠百萬

「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台北地院昨判賠111萬,律師尤伯祥(右二)、前立委周倪安(右三)、受害者鄭運陽(左二)在北院外發表感言。(記者黃捷攝)

「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台北地院昨判賠111萬,律師尤伯祥(右二)、前立委周倪安(右三)、受害者鄭運陽(左二)在北院外發表感言。(記者黃捷攝)

2019/10/31 05:30

〔記者溫于德、黃捷、劉慶侯/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323佔領行政院」行動,警方強勢驅離釀「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前台聯立委周倪安等二十九人提起民事自訴,要求台北市警局應賠償八三八萬餘元,台北市政府需負起連帶責任。台北地院昨審結,認定賠償義務機關為北市警局,判決周倪安等十四人共獲賠一一一萬一五七○元,仍可上訴。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太陽花學運期間,當晚七時半,突有一群學生闖入行政院,大批民眾跟著爬入行政院院區。警方二十四日凌晨發動強勢驅離攻勢,有許多民眾、學生與民代被警察打傷。

法官採信因員警攻擊受傷

由於警方未提供施暴員警資料,也不願接受被害人提出國賠協議,民間司改會與義務律師團赴北院遞狀,訴請國賠。

北院昨公布新聞稿指出,法官張婷妮認為,行政院院區及周邊雖是集會遊行法中所定集會遊行禁制區,但警方強制驅離時,仍應考量比例原則;北市警局執行驅離職務時,應視現場實際情形,決定是否使用警械或如何使用。此外,本案因員警違法使用警械執行職務致人受傷,依國賠法規定,應以北市警局作為賠償義務機關,沒必要將北市府一併列為被告。

周倪安:遲來的轉型正義

張婷妮認定,即便未拍攝到周倪安等十人遭員警攻擊而受傷畫面,但依相關證詞與診斷證明書,足以採信他們因員警攻擊而受傷,判北市警局應賠周倪安二十萬元,其餘八人分別獲賠十萬元至十萬九○五元不等;至於後來身亡的七十六歲老翁周榮宗,則由周妻與四名子女共同獲賠十萬八九八○元。另有十九名原告因無法證明所受傷害由員警造成,未獲判賠。

周倪安昨聆判後表示,判決只是遲來的轉型正義,希望國家將此事作為借鏡,讓台灣執法更進步,讓司法改革更有效率。

警方:依法執法尊重判決

台北市警局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警察局絕對支持員警依法執法,俟取得判決書後,將與律師研究上訴。當時擔任中正一警分局長的彰化縣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訴訟賠償的對象是機關並非他個人,不便多表意見。但方仰寧認為,北市警局應上訴,尋求其他法官見解,也算是多元化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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