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鞋被罰5000元 溪州鄉長:我付!

學生向江宜樺丟鞋被罰5000元,溪州鄉長黃盛祿網路發起「妳丟鞋,我付罰款」行動。(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清大學生孫致宇去年11月間向行政長江宜樺丟鞋子,前天傳出被士林地院判罰5千元;彰化縣溪州鄉長黃盛祿發起「妳丟鞋,我付罰款」行動,他說,學生手無寸鐵,又不會賺錢,憑一己良心上街聲援弱勢,連丟鞋都要被罰,難道是馬江政權在「邀請大家革命」。
黃盛祿昨天透過臉書,告訴完全不相識的孫致宇說「孫同學不用怕,也不必上訴,別擔心丟雙鞋付5千元。我幫你出,且永遠有效,如果每向江宜樺丟一次鞋罰5千元,再丟,我再幫你付。」
黃盛祿說,當他看到這則新聞,非常痛心,一個聲援華隆關廠工人的學生,把鞋子丟向江宜樺,竟然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且罰5千元,這個國家已經沒有是非。
黃盛祿說,一個不會反省且麻木不仁的政府,就應該用鞋子,把他敲醒,這次丟不準,下次再丟,罰錢的事,不用去想,「我來繳」,也不要再上訴了,見一次,丟一次,罰五千,盡量丟,「全民一起丟」。
黃盛祿為民進黨籍,曾經擔任過警官,他說,從反服貿到反核四,馬、江兩人,完全不會去思考,人民為什麼上街頭,只會把警察推到自己前面,警察也是受害者,可憐警察現在淪為馬、金兩人的守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