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遭「肚頂」性騷批陳雪生「恐龍時代噁男」反被告誹謗 一審獲無罪
2021/12/22 15:2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去年7月14日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她背部3次,還以「用肚子頂又不會懷孕」等不雅字眼貶抑她,提告求償50萬,台北地院上週判陳應賠償8萬元;陳雪生也反控范雲說他是「恐龍時代的噁男、在連江縣長任內性騷擾下屬」,自訴控告范雲涉刑事加重誹謗罪,北院今宣判范雲無罪。可上訴。
去年7月總統提名陳菊出任監察院長,藍、綠立委在立院議場攻防時爆發肢體衝突,范雲指控事發時陳雪生用肚子碰撞她的背部至少三次,雖她當場表明「很噁心、這是性騷擾」,陳非但沒有歉意,還以充滿性暗示的言語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並以「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貶抑她的性別、年齡、外表,提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北院上週判范雲勝訴,判陳雪生應賠償8萬元。
陳雪生挨告後,也提刑事自訴案反制,主張范雲受訪時評論陳雪生是「電車癡漢」,說他在連江縣長任內性騷擾下屬,認為范雲所言不實,詆毀他名譽,告她涉加重誹謗罪。
北院日前開庭辯論時,陳雪生表示,范雲藉女權運動為所欲為、無限上綱,反觀近期的高嘉瑜遭家暴事件,婦團卻都沒有聲援;范雲反擊,高嘉瑜的事件大家都很痛心,最重要的應該是譴責加害人,在法律上還給被害人公道,且事件發生後,有6、7個婦女團體站出來聲援。
范雲的律師答辯,陳雪生是公眾人物,范雲基於親身經歷,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評論,沒有真實惡意,應判決范雲無罪,至於陳在縣長任內的事,是依據媒體報導、同黨立委陳瑩的臉書及其他委員說法,她有經合理查證才做出評論,無誹謗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