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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委收賄》陳超明助理梁文一不服被收押提抗告 高院受理分案

    2020/08/17 17:1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遭羈押的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左),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下午4時已受理並完成分案。(資料照)

    遭羈押的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左),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下午4時已受理並完成分案。(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涉賄案,國民黨立委陳超明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本月1日獲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後涉勾串證人,檢調11日再次約談梁文一,訊後認有勾串之虞,12日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梁成為全案第10位遭收押的被告;梁不服,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下午4時許已受理,隨即完成分案,由刑九庭法官葉力旗受命,潘翠雪擔任審判長。

    北院本月12日的羈押裁定指出,梁文一的供詞避重就輕,並在本案扮演居中協調角色,且梁的上司陳超明、行賄者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都已遭羈押,若梁未羈押,恐透過他人串證,且梁涉犯不違背職務受賄罪嫌疑重大,牽涉金額龐大,有逃亡之虞,有必要羈押。

    裁定並指出,媒體大篇幅報導立委集體收賄案,梁文一與同案被告在社會上都有相當影響力,可透過媒體報導了解偵查進度,恐影響偵查結果,裁准羈押禁見同時也禁止他在看守所收受任何物件。

    全案目前已有10人被裁定羈押禁見,包括: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立委蘇震清和其助理余學洋、立委廖國棟及其助理丁復華、立委陳超明和助理梁文一、立委趙正宇及其助理林家騏、白手套「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檢方共聲押11人,僅1人失敗,前立委徐永明獲裁定80萬元交保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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