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智慧機械與5G投資抵減修法 4年帶動1.4兆投資
2018/12/20 13:22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資料照)
行政院今天召開院會,主持院會的行政院長賴清德拍板通過經濟部擬具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修正草案,提供業者購置智慧機械或5G相關設備及技術等,其支出得適用投資抵減。抵減率單一年度為5%,若分3年總抵減率3%,企業可二擇一,將追溯108年元旦起上路,期限3+1年(第4年僅5G適用)。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估計對智慧機械或5G產業適用投資抵減,4年可帶動1.4兆元以上的投資。
經濟部說明,因應全球工業4.0浪潮,政府應掌握未來3年智慧製造關鍵發展時刻,透過這項短期租稅獎勵措施,可促使業者積極導入智慧製造,完成智慧升級,並帶動5G、AIoT等產業發展;另搭配新一代5G於109年後全面商用化時程,第4年則聚焦5G創新應用,以實現「智慧生活」為整體目標。
經濟部表示,這項投資抵減適用於農業、工業及服務業等各行業,修法重點包括:首先,業者投資於智慧機械或5G相關設備、技術或技術服務,其支出於同一課稅年度內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並符合相關規定者,得向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投資抵減,另為避免抵減稅額過高及兼顧租稅公平,明定適用投資抵減的支出金額不得超過10億元。
第2、 抵減率採取二擇一方式,抵減率5%抵減當年度,或抵減率3%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且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為限。
經濟部表示,這項修法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追溯至明年1月1日起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