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市長競選經費上限出爐!新北唯一破億 北市只排第四
中央選舉委員會根據人口,討論、計算出今年度直轄市及縣、市首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六都中,以新北市1億581萬7000元最高。圖為造勢晚會畫面。(資料照)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根據人口,討論、計算出今年度直轄市及縣、市首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出爐,其中,六都分別為台北市新台幣8747萬5000元、新北市1億581萬7000元、桃園市8082萬9000元、台中市8911萬6000元、台南市7639萬元、高雄市8884萬1000元。
中選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討論通過2017年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並將於8月16日的選舉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規定,直轄市與縣、市首長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方式,為各該選區人口總數的70%,乘以基本金額20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合,而該固定金額分別為直轄市長選舉5000萬元、縣、市長選舉3000萬元。
中選會根據「選罷法」之算式,計算而得的各直轄市、縣、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今費最高金額如下:
直轄市長部分,分別為:
台北市87,475,000元
新北市105,817,000元
桃園市80,829,000元
台中市89,116,000元
台南市76,390,000元
高雄市88,841,000元
縣、市長部分,則分別為:
新竹縣37,756,000元
苗栗縣37,719,000元
彰化縣47,913,000元
南投縣36,994,000元
雲林縣39,643,000元
嘉義縣37,132,000元
屏東縣41,599,000元
宜蘭縣36,385,000元
花蓮縣34,603,000元
台東縣33,077,000元
澎湖縣31,458,000元
金門縣31,931,000元
連江縣30,183,000元
基隆市35,194,000元
新竹市36,203,000元
嘉義市33,76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