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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監院彈劾 吳茂昆:問心無愧 沒有做不對的事

前教育部長吳茂昆未經東華大學同意擅自拿學校專利到美國開設公司,今遭監察院彈劾,吳茂昆強調問心無愧,沒有做不對的事情。(資料照)

前教育部長吳茂昆未經東華大學同意擅自拿學校專利到美國開設公司,今遭監察院彈劾,吳茂昆強調問心無愧,沒有做不對的事情。(資料照)

2018/07/03 15:48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前教育部長吳茂昆被爆在東華大學校長任內,將學校專利拿到美國開設師沛恩生技公司,並向中國取得專利,監察院今天首次具名投票通過彈劾吳茂昆。對此吳茂昆強調,整件事情問心無愧,沒有做不對的事情。

監院資料指出,吳茂昆未經東華大學授權或同意,以校長名義在104年8月25日將該校綬草醫藥應用專利的美國臨時申請案以及我國專利申請案,讓與他當時為執行業務股東而為負責人的美國師沛恩公司,並於同年9月2日以該公司名義,提出專利合作條約國際申請案,侵害東華大學的專利權。

監院表示,吳茂昆申請該校就美國發明專利申請勞務採購案動支經費新台幣80萬元,並由其本人親自核准,導致東華大學因不知是以公司名義申請,而於105年3月15日匯款新台幣76萬6952元(23340美元)給WSGR專利事務所,吳的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第7條等有關公職人員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者,應即自行迴避及不得假借職務上的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等規定。監院認為,吳得違失行為事證明確,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

吳茂昆對此表示,彈劾的事情還不清楚來龍去脈,但是整件事情問心無愧,沒有做不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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