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傳將修法改農業金庫盈餘分配 網媒指「砍張榮味金脈」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農事件之後,農委會打算提案修改《農會法施行細則》,將農業金庫每年盈餘提撥13%「各級農、漁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部分,重新調整分配,據網媒報導,「以農業金庫每年盈餘近10億元估算,張榮味家族所掌握的全國農會體系,未來每年將少掉6000多萬元的推廣預算分配權力」。
《風傳媒》報導,北農事件之後,農委會對各農會沒有負起應有調節功能、未投入蔬菜冷鏈體系等,表達不滿,因此,打算全面翻修農產品推廣資源分配權限的相關法令,包括《農會法》、《農業金庫法》、《農會法施行細則》,都在檢討的範圍。
據報導,其中最直接受影響的是《農業金庫法》的推廣費分配,依現行法規定,「農業金庫每年盈餘,提列40%法定公積後,如尚有餘額,應依下列比率分配:股息及紅利(80%)、相互支援基金(5%)、各級農、漁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13%)與員工酬勞金(2%),其中,『各級農、漁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的13%部分,全國農會獲得其中的10%,全國漁會獲得3%」,而依105年度盈餘分配,全國農會與全國漁會金額,分別獲得6200萬與1800萬元。
報導指出,未來這筆費用的支出,將修改規定,很可能會改以「競爭型計畫」方式,由各地農會提出計畫後,依據甄選結果予以補助,不再是由農會掌權者主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