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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提修法 新增國會辯論制度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11日舉行黨團大會後記者會,推國會辯論制。(記者朱沛雄攝)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11日舉行黨團大會後記者會,推國會辯論制。(記者朱沛雄攝)

2016/10/11 10:08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今天召開「國會改革,莫忘初衷」記者會,推出第三階段國會改革方案,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黨團協商範圍限於程序事項,實質議案內容討論則不再於黨團協商中進行,草案並新增政黨辯論後表決的程序,取代原黨團協商制度。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針對不同政治議題,各政黨有不同主張,非常正常,但民主不只是投票,而立法院職權行使也不能只有舉手而已。希望委員會中能進行法案實質討論,大家獲得共識,再透過院會辯論方式,讓每個國民透過議事公開程序,看到政黨不同主張,這是立委負責最基本的條件。

黃國昌也呼籲曾在國會改革上做出承諾的立委,大家共同努力,把有關立院職權行使法與國會改革有關法案,儘速完成二、三讀程序,讓人民看到已經改變的國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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