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政鴻遭彈劾 監委:可剝奪退休金或罰鍰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監察院今(6日)通過前苗栗縣長劉政鴻彈劾案,監委高鳳仙說,依據修正後的《公務員懲戒法》,劉政鴻可能被減少、剝奪退休金,甚至處以罰鍰。
《蘋果》報導,高鳳仙指出去年5月《公務員懲戒法》修正通過,雖然劉政鴻的施政行為是在舊法時期,但造成的損害是在新法通過後,本案將交由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來認定適用舊法或新法。她解釋,舊法處以申誡、撤職、無法任公職等,新法則可減少、剝奪退休金及罰鍰,懲罰項目比舊法更多。
高鳳仙表示,公務員及民選首長應愛惜羽毛,公懲會若能支持監院彈劾,做出適當懲處,未來也能警惕縣市首長謹慎施政,避免縣市首長好大喜功、虛列預算,產生弊端。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遭彈劾,監委高鳳仙(圖左)指出,若適用公務員懲戒法新法,可剝奪劉政鴻退休金,甚至處以罰鍰。(記者簡榮豐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