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低頭族當心了 綠委提案「過馬路滑手機」開罰

陳歐珀表示,馬路如虎口,雖然車輛要禮讓行人,但行人也不該顧著滑手機影響車流,因此他提案,往後行人過馬路滑手機要罰300元的罰鍰。(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陳歐珀表示,馬路如虎口,雖然車輛要禮讓行人,但行人也不該顧著滑手機影響車流,因此他提案,往後行人過馬路滑手機要罰300元的罰鍰。(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6/05/23 20: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街頭隨處可見「低頭族」的身影。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表示,馬路如虎口,雖然車輛要禮讓行人,但行人也不該顧著滑手機影響車流,因此他提案,往後行人過馬路滑手機要罰300元的罰鍰。

陳歐珀提案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條文規定,「行人穿越馬路時,未盡注意義務低頭凝視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致妨礙公眾及車輛通行」,可處300元罰鍰。

根據《蘋果》報導,陳歐珀與邱志偉在上屆立院就曾提案,但提案付委後最終未審過。因屆期不連續,陳歐珀本屆重新提案,上周立法院院會已一讀通過將付委審查。

陳歐珀指出,滑手機的低頭族儼然成為公安的隱形殺手,邊走動邊滑手機未注意前方,導致掉入坑洞或是不慎撞到牆壁,時有所聞。

他說,馬路如虎口,行人應盡注意義務快速通過,不應任意滑手機影響車流,甚至造成馬路的潛在危險性,畢竟公益大於私益,行人不該藉此成為車輛禮讓的合理化理由,所以他提出此案。

不過在這項全國性的法條修正案通過之前,台北市早在2012年即針對行人過馬路還講電話、聽音樂、當低頭族而拖慢速度或違規闖越紅燈、任意穿越馬路等行為,處300元的罰鍰。

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街頭隨處可見「低頭族」的身影。(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街頭隨處可見「低頭族」的身影。(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