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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修法拿掉校車車齡年限 靖娟執行長哽咽痛心

2016/03/24 19:05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找來交通部、教育部等單位,針對公路法第63條修正案進行討論,今天一讀增訂「不得以車齡為禁止使用限制」文字,引發外界認為視同「放寬」,連帶校園用車安全也遭質疑,民間團體一致撻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受訪一度哽咽,表示此舉等同犧牲兒童安全,非常痛心失望。

對修法放寬,教育部也持反對態度,教育部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長楊國隆則說,目前有「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及「幼兒園及幼童專用車及隨車人員管理及督導辦法」,分別遵循兒少法第29條,以及幼照法第30條,仍然可以訂定校車、娃娃車的車齡限制,至於其他校外教學租用遊覽車的案例,則恐須修正。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事涉專業,學者也有不同看法,會邀請專家在未來執行上做出更周延規範。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說,反對如此修法,畢竟還有校車等,如高中職、國中小及幼兒園等,而過去長年限制校車車齡須在10年以下,就是因為使用10年後車子零件開始老舊,更要每半年檢驗1次,如今放寬,非常擔心學校、業者繼續使用老舊車輛,那車輛半路故障、甚至出事,孩子該怎麼辦?對修法方向深感「不可思議。」

長年關注兒童交通安全的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也痛批,執行長林月琴說,過去早有業者多次希望放寬車齡限制,甚至脫口說出,因車齡限制而被迫購買陽春車來營業,痛批:「如此一放寬,豈不放任那些陽春車繼續趴趴走!超過10年、20年?簡直至孩子於死地!」受訪更一度哽咽,另提,修法卻無配套,車輛檢驗可完全信賴嗎?請立委燒香拜拜,千萬不要出事,對此修法感到失望與痛心。

北市國小家長會聯合會榮譽總會長宋全娟也痛批,立委忘記當年限制車齡,就是因意外頻傳,為了保護學童安全才修法,如今放寬,是在「開倒車」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也說,不相信驗車制度,舊車就是容易拋錨,保養再好也是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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