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鄉長陳隆進 一審判當選無效
2015/07/06 19:40
〔記者李立法、陳彥廷/屏東報導〕去年底5合1選舉期間涉嫌買票被屏東地檢署查獲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琉球鄉長陳隆進,屏東地院審理後採納檢方所提出的賄選事證,今天判決陳隆進當選無效,可上訴。
屏東地檢署去年底在球琉鄉查賄時,發現島上賄選方式多採「包裹」式買票,也就是將村長、鄉代、鄉長及議員選舉綁在一起,4票合買共4000元,檢方並查獲參選縣議員的洪大姐洪慈綪與參選琉球鄉長的陳隆進,涉嫌包裹買票,將涉賄的陳姓樁腳羈聲押獲准,隨後依違反選罷法對洪、陳2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屏東地院審理後採納檢方所提出的賄選事證,今天下午對陳隆進做出當選無效的判決;7月8日將對洪慈綪賄選案進行宣判。
陳隆進在得知屏東地院判決後,強調一定會上訴,他不清楚屏東地院的判決內容,司法問題已委託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