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配偶爭權益 身分證盼6年改4年發
台灣外籍配偶福利發展協會、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等單位昨天召開記者會,認為中國配偶需要6年才能取得身分證,相較於其他國籍配偶的4年,此法存在歧視,呼籲中央修法。(記者劉濱銓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非中國籍配偶在台4年可以取得身分證,然而中國配偶則需要6年才能取得,台灣外籍配偶福利發展協會、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等單位昨天召開記者會,認為此法存在歧視,呼籲中央修法。
南投縣外籍配偶福利發展協會理事長史雪燕表示,中國籍配偶在台灣有將近35萬人,不過待遇卻不比其他國籍配偶,需要等6年才能得到身分證,並認為台灣是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應該尊重中國籍配偶的人權。
中國籍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年限,自2008年就由8年縮短為6年,但相對於其他國籍仍多2年,立委許淑華也參加此會並表達認同與支持,更承諾會在立法院為中籍配偶發聲,爭取平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