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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非法佔用7筆私人土地 台中市府恐埃告

BRT共3個站體佔用私人土地,市府恐被地主依法提告。(資料照,記者蘇金鳳攝)

BRT共3個站體佔用私人土地,市府恐被地主依法提告。(資料照,記者蘇金鳳攝)

2015/03/06 19: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中BRT通車至今風波不斷,今天(6日)傳出BRT當初在規劃時,就已發現台灣大道的中央分隔島很多都是私人土地,因此才選擇蓋在易導致交通堵塞的慢車道,甚至傳出有3個站體佔用到私人土地,市府恐因此吃上官司。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BRT當初之所以不蓋在中央分隔島上,就是因為台灣大道上的土地多為私人土地,若要徵收恐要燒掉上百億元,因此才蓋在慢車道,間接讓台灣大道的交通堵塞。

此外,當初市府急著要蓋BRT,除了讓交通更加不便,現還傳出茄冬腳、福安、靜宜大學3個站更是沒有徵收土地就直接佔用私人土地,總計約119.31平方公尺。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既成道路屬事實,因此政府可以規劃如何利用既成道路,地主可要求政府徵收或補償。因此若土地被變更成營利用的BRT車站,地主可依法向市府求償,目前7筆私人土地的地主都尚未向市府提告,不過市府已先做好法律訴訟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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