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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雄展延案遭駁回 北市府最高開罰300萬

    遠雄大巨蛋違約,北市體育局確定開罰。(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遠雄大巨蛋違約,北市體育局確定開罰。(資料照,記者郭逸攝)

    2015/03/05 15:20

    〔記者梁珮綺/台北報導〕遠雄大巨蛋違約,北市體育局確定開罰,體育局表示,遠雄應於去年12月28日完工,但以工程造價提高、變更設計為由要求展延882天,遭郝市府駁回,後又以土方疏運作業需顧及周邊噪音、交通為由要求展延350天,體育局指出,雙方經三次協商,遠雄始終無法提出審核工期的實質資料,所以發出公文,否決遠雄展期協商,依合約內容,市府可對遠雄開罰一天5萬元,最高可罰300萬元。

    4日晚間,網路流傳一份體育局駁回遠雄提出展延公文,體育局今證實,指雙方經三次協商,遠雄始終無法提出審核工期的實質資料,所以於今年2月17日發出公文,否決遠雄展延,依合約內容,市府可對遠雄開罰一天5萬元,上限300萬元,不過,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表示,若罰完300萬元,遠雄仍未如期完工,將不排除「再罰一次」,再從一天5萬元罰起。

    體育局指,市府與遠雄將進入協調階段,時間是3個月,若協調結果有一方不同意,會進入仲裁程序,時間是9個月。

    遠雄於2011年6月底拿到建照,原預計2014年6月底完工,期間提出4次展延,前2次經郝市府同意展延44天、137天至去年12月28日,去年1月以工程造價提高、變更設計為由要求展延882天,遭郝市府駁回,遠雄無法如期完工,再次向柯市府申請展延350天,體育局今證實,已駁回遠雄申請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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