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健保會委員連署反對立院通過柯媽媽條款
汽機車強制責任險催生者柯媽媽(中)日前到立法院前,呼籲立法院盡速修法,刪除健保法第95條,以免讓健保挖走的強制車險250億元黑洞繼續擴大,導致破產。 (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一讀通過「柯媽媽」條款,即規定強制汽車險的理賠不包括健保給付項目,全民健康保險會今有26名委員連署反對,認為此舉將增加健保約30億元的支出,健保費率恐得跟著調漲,要全民一起替肇事者扛責,不公不義,呼籲立委懸崖勒馬,阻擋此條款過關。
衛福部健保署晚間也發出新聞稿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傷害醫療費用排除全民健保給付項目未符公平正義原則。健保署99至102年,汽車交通故代位求償金額依序為24.87億、27.23億、30.07億、30.27億。
健保署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5條規定,保險對象發生汽車交通事故,健保署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人(產險公司)代位請求保險給付的費用,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的傷害醫療費用,排除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項目,將衍生3個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包括汽車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轉嫁由未使用汽車之民眾分擔;青壯男性事故費用由較少開車的女性、小孩及老人負擔;此外如葉少爺酒駕肇事案例的醫療費用,由全民共同承擔,易引發社會不良觀感。
健保署並指,依現行制度,民眾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請求賠償後的餘額,始得由健保署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代位求償,且求償總額以20萬元為限,故健保署依法代位向各產險公司求償,並不致對發生交通事故的民眾權益造成任何影響。經統計去年資料,汽車交通事故代位求償件數約12萬件,總醫療費金額約42億元,惟健保署代位求償金額約30億元,求償金額比率僅約71%。
健保署強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自90年7月1日迄今調降10次,降幅約48%。另死亡與殘廢給付87年迄今調高4次,衍生財務失衡,該保險宜重新精算費率,而非轉嫁至全民健保,增加健保財務壓力,徒增調升健保費率的變數。
健保會委員、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說,投保汽車強制險約1700萬人,當發生車禍,肇事者所造成的醫療費用,若屬健保給付項目,健保署便會向保險公司求償,而保險公司便會從民眾所繳的汽車強制險費用、取出應支付額度。
謝天仁說,車禍肇事者均為經濟強者,若肇事產生的醫療費要由健保承擔也無法求償,顯然是「劫貧濟富」,違反公平正義,若以往健保有求償過高疑慮,那也該從細節再行修改,而不是把健保求償權力完全撤除,「一碼歸一碼,不該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