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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莊園展延 送農委會複審

2016/01/03 08:00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新社莊園休閒農場經營合法性備受關注,農業局表示,新社莊園為農委會專案輔導的休閒農場,去年五月提出最後一次申請展延及變更經營計畫書,市府最近辦理審查中,將送農委會複審,最多可再展延四年,業者若仍無法於限期內完成合法,園區須恢復原狀。

農業局表示,農委會依「農業發展條例」及「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等同意籌設,並專案輔導的休閒農場,全國有三十多個,新社莊園為其中之一。之前新社莊園因佔用國有地等問題,遲遲無法合法,備受外界關注,目前國有地部分,園區皆已恢復原狀,既有建物並於去年五月取得建築執照,但使用執照尚未取得。

農業局指出,因新社莊園部分建築及使用目的變更,因此業者配合提出興辦事業計畫、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計畫、土地變更編定等,去年五月依法向市府提出申請展延及變更經營計畫書,農業局經現場會勘及初步書面審查,九月並召開展延審查會議,最近並會同都發局及水利局等審理,將函送主管機關農委會複審。

農業局強調,市府會依相關法規,以合法、公開、公正態度輔導休閒農業產業發展,希望兼顧民眾旅遊安全,提供優質農業旅遊環境,但這次是新社莊園最後展延的機會,農委會就算同意展延,最長也只有四年,若業者不能在期限內完成合法,就必須將園區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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