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東西二三圳 檢請命設電鍍專區
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漢強(左二)、檢察官高如應(左一),昨天罕見拜會縣長魏明谷(右二)、副縣長陳善報(右一)。(記者張聰秋攝)
電鍍業偷排廢水 查到手軟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因電鍍工廠偷排廢水,平均一年流失三、四十公頃農田,令檢方查到手軟,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漢強以及檢察官高如應,昨天罕見地拜會縣長魏明谷,建議縣府儘速制定「彰化縣東西二三圳流域管理自治條例」,並增加稽查人力以及強化裁罰核算不法所得的專業能力,雙管齊下才能解決問題。
根據縣府統計,目前全縣受汙染農田約一六四公頃,在東西二三圳就占了一三○公頃,合法電鍍廠商三八○多家,尚不包括地下電鍍工廠,不到四成業者進駐一、二期電鍍專區,其他分散在各鄉鎮,又以北彰化區居多。
建議縣府制定自治條例
檢察官高如應比喻說,電鍍業緊鄰渠溝、河川而設,叫業者不要偷排,「好比一塊肉在你的面前叫你不要吃」,最好的辦法就是工廠不要在灌溉溝渠旁邊。彰化地檢署希望縣府有法源依據,替電鍍業者成立合法設廠的區域,專區管理電鍍、皮革、紡織業等高汙染產業。
林漢強指出,近年民眾環保意識抬頭,檢方積極偵辦電鍍廠、皮革製造業偷排廢水,但強力查緝的目的並不是要消滅這項產業,而是希望能將業者真正的聲音代向縣府轉達,希望縣府協助業者把電鍍產業提升為綠色環保產業。
被汙染農田擬變更為工業區
對於檢方的建議,魏明谷表示,縣府認同檢方的意見,目前在彰濱工業區電鍍專區一、二期共一五三家已全數招商額滿,未來將向中央爭取設置第三個電鍍專區。另一方面,縣府委由秘書長賴振溝擔任研擬制定「彰化縣東西二三圳流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的召集人,由地方依據自治條例設立專區,初步擬整合東西二三圳被汙染的農田變更地目成工業區,規劃專區處理廢水,同時針對非專區的高汙染產業訂定「落日條款」,不再發放或延長水汙染排放許可證,引導業者轉往專區設廠。
賴振溝說,在稽查人力方面,縣府會檢討既有的員額額度,重新調整人力,或適度增聘約聘僱人力,至於計算違法偷排業者的不法利得,現況計算參數尚待建置,數額核算經驗不足,環保局會強化人員核算能力的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