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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集義祠廟地 200住戶願付租金

2013/01/16 06:00

〔記者沈繼昌/楊梅報導〕楊梅市富岡地區集義祠管委會,上月底陸續控告周邊兩百餘住戶強占廟產,追討五年租金,否則要拆屋還地。昨天市長彭聖富等人協調後,管委會同意不追討租金,但住戶需簽租賃契約。

集義祠持有八公頃土地,日治時代起,周邊就住滿人,其中七公頃屬墓地和學校用地,不必繳地價稅,另一公頃除了集義祠,還有兩百住戶或多或少仍在使用。

管委會主任委員謝秀蓉說,集義祠屬於陰廟,平常沒香油錢收入,五年前廟旁的民生街拓寬,不少居民領補償費,占用集義祠土地的居民也領了錢。

她說,國稅局查出有補償費收入後,向集義祠追繳五年來的地價稅,集義祠已繳交兩百七十餘萬元,但在沒收入下,擔心每年地價稅無錢可繳,必須賣地,因此最近兩年請人與居民協調立租地契約,收租金來納稅,但多數居民置之不理,管委會才會請律師協助處理。

昨天上百名住戶向集義祠抗議,彭姓住戶說,廟方月前寄出民事庭通知書要追繳五年租金,每戶平均要繳十五萬至十九萬餘元不等。

前豐野里長張麟造也是被告之一,他說,廟方事前未通知、協調,卻以法院民事庭通知書要居民繳付租金,否則須拆屋還地,此舉太鴨霸。有的居民世居當地至少五十年,就算要繳租金,也不應該用這種方式。

每戶月繳270元

彭聖富與縣議員周玉琴、李家興、陳賴素美與張火爐等人斡旋,集義祠同意不追討五年租金,但要求簽承租契約,從去年開始計算,以用地租金七%繳租,每月每戶約繳三百餘元,今年降至五%,約繳兩百七十元,居民們表示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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