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歷史建築群 屏東菸葉廠全區獲保留
2017/03/31 06:00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菸葉廠過去僅中山堂等為歷史建築,不利整體規畫,縣府文化處向文資委員會提報全區保留,獲多數委員支持通過,接下來縣府可依文資法申請國產署撥用,朝博物館群方向規畫。
屏東菸葉廠位於屏東市民生路與歸仁路間,一九三六年因應日治時期菸葉專賣政策而興建,佔地三.八九公頃,於二○○二年關廠。
菸葉廠擁有二十四棟廠房倉庫,均為鋼筋混凝土建築,其中僅鍋爐室、菸葉除骨加工區、菸葉複薰加工區、中山堂等四棟,於二○一○年被登錄為「歷史建築」,但菸葉廠佔地廣闊,僅部分被列為歷史建築,縣府須與國產署合作開發。
為了讓事權統一,加快活化腳步,文化處近來向屏東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提報,將菸葉廠全區予以保留,三月二十七日審議,同意將屏東菸葉廠及其附屬設施列為歷史建築群。